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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外省户籍人员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指南如下(请注意,以下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,建议以当地公安机关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):
### 办理条件 1. 具有绍兴市外省户籍。 2. 因特殊原因急需使用身份证件。
### 办理材料 1. 居民身份证原件。 2.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。 3.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(符合身份证照片标准)。 4. 身份证丢失、损坏等情况的证明材料。
### 办理流程 1. "咨询":首先,您可以通过电话或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科进行咨询,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。 2. "填写申请":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导,填写《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》。 3. "提交材料":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户籍科。 4. "缴纳费用":按照规定缴纳证件工本费。 5. "领取临时身份证":通常在提交材料后的3-5个工作日内,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领取临时身份证: - 自取:前往提交材料的户籍科领取。 - 邮寄:部分地方公安机关提供邮寄服务,您可以选择邮寄到指定地址。
### 注意事项 1.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,逾期失效。 2. 临时身份证不能代替正式身份证使用,在有效期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举报 -
在浙办理跨省临时居民身份证指南如下:
办理对象:
省外户籍居民在浙江异地申领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,可以在受理地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。
受理网点:
绍兴市公安机关任一户籍窗口均可受理全国所有省份的异地申领、换领、补领居民身份证。申请人可以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,凭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》向受理地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。未满16周岁的,由监护人代为申请。
办理时限:
受理机关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三日内制作、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。申请人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。
收费标准:
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03〕2322号)规定,临时居民身份证每张收取工本费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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